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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会所设施使用守则
1、健身室管理制度
1.1健身室的使用只接待住户/会员;
1.2健身室的开放时间由上午时至晚上时止;
1.3健身器材或器械(如跑步机、攀爬机、划船机等)免费提供使用;
1.4年龄十六岁以下人士不准使用健身室;
1.5使用健身室人士必须穿着合适的运动服装,不能赤身露体;
1.6除获管理公司的书面同意外,禁止任何形式的私人教授;
1.7健身室设有完善的视听器材,请勿携带任何音乐器材进入(健身室将在开放时间内播放合适的音乐和录像带);
1.8健身室禁止饮食,健身室将免费提供清水给客户饮用;
1.9若对健身器材的使用不明白,可向当值的会所职员寻求协助;
1.10务请小心使用各种健身器材,如有损毁须照价赔偿;
1.11各住户/会同必须负责其个人安全,如及饱、太饿、疲倦或身体不适都不能参与运动,有关运动编程问题,可向会所经理咨询意见,管理对一切意外或受伤概不负责;
1.12管理公司保留权利关闭健身室作清洁维修和更改设施而无需作出任何理由或通知;
1.13管理公司保留权利要求违反规则会员离场;
1.14管理公司并可随时修改或解释以上规则;
1.15所有使用健身室的人士必须熟悉各项设备的工作。
2、乒乓球室管理制度
2.1乒乓球室的开放时间由上午时至晚上时;
2.2每节使用时间为1小时;
2.3每小时收费为人民币元(收费根据物价局的要求修订);
2.4住户/会员可于办公时间内,预订七天内的场地,并于订场时缴付费用,场地预订采用先到先得的办法;
2.5每当繁忙时间内每个单位只能预订一节场地,繁忙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晚上六至八时;星期六、日和全国公休日全日;
2.6使用前必须在招待处登记,说明是否有嘉宾陪同使用和领取门匙;
2.7使用场地必须购票和只可在指定时间内使用;
2.8禁止私人教授,除非得管理公司书面同意;
2.9球员穿着运动服装和不脱色胶底运动鞋;
2.10请自备球拍和乒乓球;
2.11每场最多四人同时使用;
2.12场内禁止吸烟和饮食;
2.13管理公司对场内发生一切意外,受伤或损失概不负责.
2.14管理公司保留安排场地的使用优先权,作为训练课程和比赛用途;
2.15如使用场地者违反任何规则,管理公司有权终止场内活动和要求场内人士离去,管理公司并可随时修改以上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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