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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房会所入会管理制度 一、入会资格:
1、五岁或以下小童无需登记入会,但须由成人会员陪同,方可进入及逗留在会所内。
2、各大企业、公司均可申请入会,申报获准并缴纳一定金额的入会费后,每间公司可为其职员申请办理一张会员证和不超过七张附属会员证。
3、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入会,申请获准并缴纳一定金额的入会费后,可获该家庭一张会员证和不超过两张附属会员证。
4、以个人名义缴纳一定金额的入会费入会者,可获签发一张会员证。
5、申请手续,由会所接待处统一办理,会员证上凡注明有效日期者,在届满日期起始则属无效。
二、登记手续:
1、欲登记入会之住户及客户可到会所接待处索取申请表格及有关资料。
2、将申请表格连同有关文件副本及相片两张交回会所接待处,以便核对。
3、会员证将于表格及应缴年费和会籍费用于交后(如获赠会籍之申请者则无须缴交前述会籍费用),本会所将尽快发予符合资格的住户会或客户。
4、不合资格的申请人士所递交的资料及费用,经理会于决定拒绝申请后尽快发
还。
三、会籍类别:
本会所会籍分为业主会员、租户会员、公司会员、家庭会员及个人会员五类,以下统称会员。
一、会费及其它费用:
1、会员必须缴纳应付会籍费用及年费,会籍费用是一次性缴付的。
2、会员须缴付其本人及嘉宾使用会所设施的一切消费。
3、所有会员必须按年准时缴纳年费,在应缴年费之前首天起计之三十天内仍未缴费者,会籍将自动暂时吊销,会员证亦将失效。
4欠缴金额,包括月费及一切消费连同预期手续费,本会所可向有关的会员本人及嘉宾直接追讨,因追讨而衍生的法律费用将一起索偿。
5、会所的收及支出均拨归为怡景花园物业管理基金所有,无论赚蚀也全归物业管理基金,如每年所收费用不足以抵支开支时,则由怡景花园住户缴交的物业管理费中补贴。
二、缴付帐项方法:
1、所有会员帐项可以支票、现金或银行自动转帐形式支付。
2、对于过期欠款,本会所会每月结算向会员收取最高每月2%的预期手续费,直至欠款清缴为止。
3、欠款会员同时必须负责把追讨欠款的法律费用、追讨代理人费用及其它索偿费用,全数偿还予本会所。
三、会员证:
1、每位会员将获会员证一张。
2、会员证只能由持有人使用,倘若非由会员证持有人本人使用,会所职员有权没收该会员证,并可按经理决定,向有关会员及滥用证者采取过当的惩罚。
3、会员在使用设施/享用服务或物品时,请出示会员证,未能出示会员证之会员将被拒绝进入会所范围使用任何设施或获得任何服务及物品供应。
4、倘若遗失或损毁会员证必须立刻到会所接待处通知及补领新证(补领者须缴付指定收费办理补发手续)。
5、会员证属会所财务,当会员证会籍终止时,必须到会所接待处交回登出。
四、转证会籍权益:
1、业主可在下列情况下转让使用设施权益。
☆经申请将登记入会时使用设施权益由业主暂时转让予指定租户。
☆于业主暂时权转让同时,业主仍须对其所属之会籍负上全部责任。
2、公司会员可根据公司的人事变动,提供有法人代表签字和/或董事会议记录申请会籍转让。
3、本会所只在下列情况下才会受理会籍申请:
☆转让人及承让人按会所要求递交了所有相关文件。
☆转让人清偿了其名下包括其附属会员应缴欠款之一切会所费用及交还所有会员证。
☆承让人按会所规定的收费标准缴纳了转让费用。
4、转让申请若不合格,经理会于决定拒绝申请后尽快将转让费用发还给予承让人。
5、租户会员不可转让会籍。当租户会员搬离时,其会籍将自动终止。迁出租户必须填写终止会籍通知,并连同会员证交回会所接待处,本会所收妥后,相关单位的业主将继续保留入会权利。
6、家庭会员及个人会员不可转让会籍。
四、终止会籍:
1、会籍在下列情况下即时终止:
☆会员自动撤销会籍。
☆会员转让其单位。
☆会籍期限届满。
2、会员必须在会籍终止时。立即把所有会员证交回会所接待处理。
3、本会所会依据其权利向前会员追讨会籍终止前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欠缴费用,支出及赔偿。
五、暂停会籍:
1、会籍在下列情况下暂停使用:
1.1欠款帐户:
☆拖延一个月未缴月费的会籍。
☆欠交三个月管理费的物业单位名下之所有会籍,客户服务中心所发通知是欠的最终凭证。
过期帐目若未清偿,会籍将失效及不能再使用。
1.2违反会所守则及规章:
☆任何会员或其嘉宾不理会或不尊重本会所或其他会员之权益,又或严重违反会员手册或规则,本会所会对违章事件进行调查,必要时,经理绝对有权通知在指定时间或情况暂停该名会员或其嘉宾使用会所设施及服务的权利。
☆违反怡景花园管理公约。
☆任何会员违反怡景花园管理公约,会所有权暂停其使用会所设施。
2、凡在上述情况下被暂停会籍之会员,必须立即退还其会员证,业主或租户会员必须将其单位名下所有会员证一并退还,当会籍按第十二条被批准重纳再使用时,会所将所有被没收的会员证发还。
六、会籍之重纳:
1、凡在自动放弃会籍之人士,在会籍被撤销后均不能再作重纳处理,如欲入会必须按手续申请办理入会登记证,并缴交应付之会籍费用及月费。
2、凡会籍重纳后,会员证将安排尽快发还,唯有关会员必须支付本会所指定的手续费,暂停会籍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获得重纳。
☆已清偿所有过期帐目。
☆暂停期限届满。
☆已纠正和补偿违章事故至经理满意。
七、可免负之责任:
1、在任何情况下,会所是无须对下列事故负责:
☆于任何时间、任何会员、附属会员或嘉宾无论在会所内或会所附近死亡或受伤,故无论起因是否由会所,其雇员和代理人之行为怠延、疏忽、过失或严重过失所引致者。
2、所有会员及其嘉宾及进入会所人士,均须自负安全责任,不得究因于会所建筑物的结构、修护或保养情况而本会所也无须对该等究因负任何责任。
3、因本人及/或其嘉宾的行为,怠延、疏忽或过失引致损失的,有关会员必须向会所或有关人士作同等赔偿。
八、通知:
1、每位会员必须向会所提供其住址,以便向其寄发通告、结算单和通讯,倘住址有任何更改,会员亦须通知会所接待处。
2、任何通告,结算单及通讯倘已派发会员所提供的地址信箱,即作已送运该会员证。
3、纵使上述有所规定,但任何会员手册或规则之修改,倘在会所范围内之告示板张贴,即可以推定会员获悉。
4、:修订会员手册规则:
经理可以随时修订本手册内之规则,于修订后,经理须依据第十四项第3条而发出通知各会员。
九、争议
任何对本会员手册或其他规则之解释或意义或会所事务之争议,均由管理公司裁决,其决定不容争议,并对会员具有约束力。
十、放弃权力:
倘会所不行使或延迟行使本会员手册载之任何合法权力和特权,不得视作管理公司已放弃权力,会所某次和某些行使任何合法权力或特权之方式,并不限制其将来行使该等权力。
十一、遵照之法律:
本会员手册及其它规则,乃按照中国法律及地方法规执行及阐释。
十二、文字:
本会员手册以中文编写。
中侨观邸会所管理制度
1、进入会所
1.1任何会员及其嘉宾均可进入许可进入的地方和享用各项设施;
1.2管理公司按实际的情况随时修订可进入的地方及其相关的规例;
1.3管理公司订定有关的开放时间,任何许可进入或使用设施的人士均有可能因为管理公司需要关闭会所而离开;
2、开关时间
会所的名项设施开放时间由管理公司按实际的需求而修订。
3、身份证明
任何会员须携带个人的会员证进入会所,会所职员有权要求任何人出示其有效的会员证,所有会员证均不得借予他人使用。
4、小童
4.112岁以下界定为小童;
4.2小童在会所内或使用任何设施都必须由父母或成人会员陪同;
4.3因部分地方或设施不适合小童使用,管理公司的职员会禁止进入和使用;
4.4在会所内会员有责任照顾和看管带来小童的安全和行为,确保他们的言行不会对其他使用人士带来不便和滋扰等。
5、嘉宾(任何会员邀请进入会所的人士)
5.1所有嘉宾必须由会员陪同才可进入会所;
5.2在会所范围内,会员有责任负起带来的嘉宾所造成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6、会所规则—所有会员和嘉宾在会所内必须遵守以下规则:
6.1不得污秽言语或说话粗鄙;
6.2在潜在性危险、滋扰或影响其他会员的活动均不能在会所范围进行,如滑干冰、滑板等;
6.3必须遵守管理公司为会所颁布的指示和指引;
6.4任何人不得进行任何不合法或不道德的行为;
6.5严禁赌博;
6.6禁止携带任何宠物或狗只进入会所范围;
6.7不得在会所内睡觉;
6.8任何人士如损毁会所任何物件或设备,必须负上经济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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